高等法院继续审理Dr医学美容案,首被告、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出庭自辩。他说,自己只是案中受害者接受疗程的铜锣湾美塑医务中心的老板,并非总监,自己在中心内没有办公室。周向荣指,于二零零零年开始已没有行医,已跟不上医学发展,强调没有参与当中工作。
周向荣又表示,集团旗下设有中央管理组,管理包括美塑医务中心在内的公司,内部也有订定营运指引,及有资深医生及麻醉师根据指引指导旗下兼职医生进行美容疗程。至于负责处理涉案血液制品的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周向荣指,虽然自己于租约上显示为行政总裁,皆因当时合作伙伴不在港,为了方便签订合约,才将自己列为行政总裁,但他实际上只是中心的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