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地制宜扩大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
强化政策引导,国务院先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27号),出台政策措施,加强中药材特*优势区建设,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凝聚多方力量,支持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规模经营主体、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关于扶持中药材合作社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社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政策扶持,构建扶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促进规范发展,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努力提高合作社的经营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规范运行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药材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关于加强贫困地区中药材生产管理。
为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施行,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也标志着国家对中医药的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下一步,在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农业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中药材生产面临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有关中药材规划、重大行动落实,切实促进中药材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建设中药材交易平台。
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中药材流通现代化建设,搭建中药材交易平台,基本建成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一批集仓储运输、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中药材物流基地和交易市场,提升中药材流通效率和水平。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加强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物流基地和交易平台,进一步总结推广地方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建设经验、健全中药材流通标准体系,提升贫困地区中药材行业物流现代化水平。
关于加强中药材生产技术指导服务。
农业部支持建立了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了对专业技术人员及中药材主产区、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乡土”人才进行培训,推广普及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关键技术,推进“智力扶贫”。下一步,农业部将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有关技术培训专项,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乡土”人才培训力度,鼓励指导技术人员、大学生等发展中药材生产创业,示范带动中药材生产技术水平提升。
关于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进中药材技术创新,开展中药材GAP认证,推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推广中药材绿*防控,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低毒生物农药使用补贴试点,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组织开展中药材生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推广一批优质高效、资源节药、生态环保的绿*生产技术模式,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并加强农药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