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学习中心不当接受付款罚款赔偿共七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9-07 20:12:48  评论(/)

一间私人学习中心因不当接受付款,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四万八千元及向受害人赔偿约二万二千元。

海关早前接报,指涉事学习中心在收取学员款项后未能提供有关课程,也未有向学员退款,经调查后决定检控。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