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审结一起藏品诈骗案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9-08 13:55:22  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汪承军)被告人李海龙与被告人赵静璞等人分别组成两个团队,以“中国金币总公司”“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的名义,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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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骗取钱财。近日,云梦法院审理后,依法对13名被告人进行判处。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间,上述团伙采取售卖“藏品”或回收“藏品”的方式实施诈骗,被告人在网上购买被害人的信息后,其团队的话务员称自己是“中国金币总公司”或者“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员工,向全国各地被害人拨打电话推销所谓的“藏品”,或高价回收被害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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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藏品。谎称只要被害人购买该公司“藏品”或“回收合同”,就承诺该公司或者是外商随后会以高价收购被害人购买的“藏品”或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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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藏品。被害人同意购买“藏品”或“回收合同”后,通过顺丰速运货到付款的方式将“藏品”或“回收合同”寄给被害人,由被害人支付购买“藏品”的费用或“回收合同”的保证金。被告人李海龙等骗取被害人775638元。被告人赵静璞等骗取被害人9011790元。

云梦法院审理认为,李海龙、赵静璞等1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巨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李海龙、赵静璞的犯罪金额均属数额特别巨大;且被告人李海龙、赵静璞谋划、发起、经营诈骗犯罪活动是本案的主犯。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赵静璞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李海龙有期徒刑10年11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被判处2年4个月至7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来源:孝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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