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追尾出警警车 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9-11 14:57:47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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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在蚌埠市解放路立交桥上,一辆出警的警车被一辆宝马车从后方撞上,警车车尾严重变形。事故造成出警的两名民警受伤,一位老人身亡。

经了解,当日凌晨1时许,有市民发现一位老人独自行走在解放路立交桥上,比较危险。过路的私家车司机发现后,便报了警。很快,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的民警赶到现场,正准备将老人带离桥面时,一辆白*宝马车突然从后方撞上了警车。随后,受伤的两名民警以及老人被送往医院治疗,但老人已经不治身亡。宝马司机涉嫌严重醉酒驾驶,具体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车祸中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是什么判定的

  一.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二. 追尾事故通常是指两车之间未能保持一定的车距,由于后面一车突然加速或者前面的车子突然减速造成的两车接触、撞击所导致的交通事故。这个追尾事故的责任按照不同的情况区分进行:

1.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 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 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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