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业主出入自己居住的小区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这是其自己的权利。晚上2点之后回来,就要收取开门费是不合理的。
“大院晚上24点关门,从0点至2点开门者,需先交2元开门费,凌晨2点以后交5元??”在成都许多老小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通常在晚上24点至清晨6点之间,业主回家时门卫会收取1-2元的“开门费”。
9月20日,有网友爆料位于成都市林荫街9号2栋小区,半夜收取的开门费高达5元,这5元的开门费引发了不少争议。有市民认为老小区半夜收取一定开门费是合理的,毕竟门卫很辛苦,不过5元价格过高;同时,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质疑,门卫收取开门费合理吗?
小区门卫对小区进行管理是合理的,门卫的行为,就是为了防止一些不安全的因素的发生,正常的管理行为是 没有问题的,但是像业主收取 开门费,并不在合理管理的范围之内。业主自由进出自己的小区是其应有的权利,不应在上面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