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焱作供时称公众期望特首行为至少有问责官员标准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0-03 11:36:33  评论(/)

前行政长官曾蔭权涉嫌收受利益案,在高等法院续审。曾担任特首办常任秘书长的刘焱,以控方证人身份作供,确认特首的任职条款,包括需要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资产,作为纪录,以便计算特首卸任时有否累积资产,有助确保特首廉洁奉公。她也确认曾蔭权零二年担任政务司长时,政府已经有一套问责官员守则,规定官员不可利用任何公共资源,进行与政府无关的用途等。她指,虽然特首既不是问责官员,也不是公务员,守则未必适用,但公众会期望特区的首长,至少要有问责官员的标准,如果问责官员在行为守则上有疑问,也要向特首查询,因此特首需要以身作则,公众也非常重视政府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有问责*。

她又指,行政会议的利益申报制度,原先设计是只适用于成员,并不适用于作为行政会议主席的特首,但特首可自愿作出申报,她认为利益申报制度,是要维持公众对公正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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