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贵幼犬刚买就患病 买家索要损失获支持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0-09 14:40:55  评论(/)

男子以8000元购买边境牧羊犬一只,养犬五日发现幼犬竟感染了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花费2000多元才将爱犬医治好,该男子将狗贩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判令狗贩赔偿男子全部损失。

男子与狗贩通过淘宝认识,2017年3月25日,男子到狗贩的狗场挑选幼犬,签订了购犬协议,并支付了8000元购买了一只两个多月大的边境牧羊犬幼犬。刚买回去的时候幼犬还很健康,男子为了照顾好幼犬多次向狗贩请教注意事项,男子的妻子对幼犬更是悉心照料,岂料过了5天这只幼犬就开始发蔫,紧接着开始呕吐、拉稀。男子带着爱犬到宠物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感染了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幼犬在宠物医院输了4天的液才康复过来,为了救治幼犬,男子共花费了2000多元的医疗费。该男子认为狗贩在购犬协议中向其保证幼犬是健康的,但自己刚买回5天幼犬就感染了病毒,故将狗贩告上法院,认为狗贩在出售时幼犬就已经患病,已构成违约,由此给该男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

法庭就该买卖合同纠纷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上,卖家辩称,买狗的时候这只幼犬是健康的,并没有患病,因为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是具有传染*的,如果当时幼犬已经患病,那么狗场的其他狗也会被感染,不可能只有这一只幼犬患病。虽然卖家已经给幼犬注射过疫苗,但这也只能减少犬瘟和细小病毒的感染几率,不能排除得病的可能*,所以在出售幼犬的时候就建议男子带幼犬到动物医院做全面检查,但是该男子并没有带幼犬做全面检查。此外幼犬感染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的原因很多,也可能是因为新的环境或者新主人喂养的问题,不是卖家的责任。

法院综合具体案情及现有证据,参考冠状病毒及细小病毒的病理特征,认定卖家出售的幼犬存在质量瑕疵,判令被告赔偿由此给男子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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