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约五十岁男子早上在高等法院一个法庭,持刀向法官大叫后逃去,他傍晚到湾仔警署自首,声称因一时冲动,向法官及其他人士说对不起。陪同到警署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庭说,这名男子零八年被控袭警,其后获判无罪,他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偿但不成功,今日上诉判决也败诉,对判决不满而做出有关行为;警务处长卢伟聪表示,法庭是法治象征,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在法庭内的暴力行为,警方因应此次事件,会跟进调查及检讨,同法庭商讨日后的保安安排。
事发在早上近十时,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正在七楼十三庭处理一宗藐视法庭案,被告没有出席,期间一名男子亮出一把菜刀。大批警员接报到场调查,手持警棍及盾牌的警员在法庭及大楼内搜索,未有发现,这名男子约十一时半到林卓廷位于上水的办事处,寻求法律意见,其后离去,助理怀疑他是法庭的持刀男子,再联络他安排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