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约五十岁男子早上在高等法院一个法庭,持刀向法官大叫后逃去,他傍晚到湾仔警署自首,声称因一时冲动,向法官及其他人士道歉,消息指,警方至今未寻获涉案菜刀。陪同男子到警署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说,这名男子零八年被控袭警,其后获判无罪,他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偿但不成功,今日上诉判决也败诉,对判决不满而做出有关行为。
警务处长卢伟聪表示,法庭是法治象征,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在法庭内的暴力行为,警方会跟进调查事件,及法庭商讨日后的保安安排。司法机构强调,重视各法院大楼内外的保安,会继续与警方保持紧密联系,检讨各项保安安排,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法官及司法人员、法庭职员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以及法院的正常运作。事发在早上近十时,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正在七楼十三庭处理一宗藐视法庭案,被告没有出席,期间一名男子亮出一把菜刀。大批警员到场,在法庭及大楼内搜索未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