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下午完成结案陈词。控方律师David Perry指,曾荫权二零一二年二月接受不同传媒访问,主动提出租屋一事,是希望主动揭露事件,减轻曝光时造成的震撼,但他始终未有交代租约的关键资料,也未有披露曾分别与雄涛广播股东黄楚标及李国宝,一同到汕头和欧洲。
控方又指,曾荫权在一零年给予黄楚标的八十万元人民币并非租金,而是接受了黄楚标提供利益,付款购入单位。控方指所有证据都显示,曾荫权的行为涉及利益冲突,并有接受利益,足以证明罪名成立。辩方明日开始结案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