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泽杀警案 死刑定罪改判无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0-28 14:16:12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15年前遭控犯下台中杀警案的郑*泽,后来被判处死刑定罪,然而多年之后,检察官却认为凶手恐怕另有其人,替他声请重新再审,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无罪,但仍须限制住居。

郑*泽于民国2002年1月5日与男子罗武雄等人,前往台中丰原十三姨KTV饮酒,过程中罗拿出枪支对天花板与酒瓶开枪,警方获报后随即赶抵,双方发生枪战,苏姓刑警与罗男因中弹死亡。

郑*泽被指控持枪射杀苏某刑警,最高法院在95年判处郑死刑定罪,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官,却以发现新事证为由,声请再审,去年4月间,台中高分院提讯郑*泽,调查有无再审之必要。郑当庭表示自己并未持枪杀警,之所以会认罪,完全是因为遭受到刑求,因此恳求检察官、法官能够将他释放;5月初,台中高分院再审后裁定释放郑*泽,并限制住居与出海。台中高分院于7月开庭再审,传唤当年在场的梁姓、张姓,与萧姓等证人回忆经过,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销原判决,改判郑*泽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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