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多名单身女青年遭微信诈骗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0-30 09:41:41  评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等待,10月29日8时许,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在S322线琴溪路段,从一辆泾县发往上海的大客车上,将正欲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32岁,泾县黄村镇人)成功抓获,破获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诈骗年轻女*的电信诈骗案3起。</span><br>

9月份以来,泾县警方连续接到报警,多名单身女青年被名叫“黄桦”的犯罪嫌疑人诈骗,涉案总金额达20余万元。由于案情重大,泾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

初步调查得知,2017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桦”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同时自称“30岁,未婚,在上海有住房,现在连云港从事工程建设”。由于“黄桦”条件优越,很快就受到一些年轻女*的青睐,并开始“交往”。待双方“熟悉”后,“黄桦”则陆续以工程周转、建筑事故、生病住院等借口向被害人借款,实施电信诈骗。随着借款数额的不断增加,被害人逐渐察觉。当被害人向其讨要欠款时,“黄桦”遂将被害人从微信好友中拉黑。

鉴于案情的共*,侦查员决定将几起与“黄桦”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串并侦查。经过抽丝剥茧、步步深入,侦查员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桦”的真实身份是泾县黄村镇居民黄某某,立即对其实施抓捕。可是,黄某某异常狡猾,多次抓捕均已失败。10月28日,侦查员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次日,黄某某将乘车逃往上海市。侦查员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经过2个多小时蹲守,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对其通过微信诈骗年轻女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深挖、追赃等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佘光冰、王响宁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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