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说取消强积金对冲不设追溯期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05 10:39:34  评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一旦落实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不具追溯期,在取消对冲前,雇主供款累积权益仍可用作对冲。罗致光在日志表示,上任后约见多个劳资团体,发现好多人对取消强积金对冲有误解,有雇主误以为解雇服务多年的员工,就可减低取消对冲后的遣散费开支。

罗致光举例澄清,在取消对冲当日,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上限三十九万元不变,雇员已累积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有三十万元,即有关三十万元可以对冲,而取消对冲后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雇主最多支付九万元;若雇主先解雇再聘用,日后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上限便从零开始计算,上限是三十九万元,相信无雇主乐意日后多付三十万元,认为取消强积金对冲不会出现裁员潮,反而有利“长情”的雇主雇员可以继续共事。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