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召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部分地区经验交流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发改委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07 10:29:19  评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要求,今年我委对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所取得的阶段*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有序推广。为做好经验总结,2017年11月1日,规划司在吉林省吉林市组织召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部分地区经验交流会,东北4省区和东部3省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试点地区代表参加了会议。

参会代表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行政管理模式以及改革创新城镇化相关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充分研讨。

参会代表一致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不断产生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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