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通报,经调查后,证实芦洪市法庭副庭长魏凯扬因为醉酒导致无法开庭,严重违反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庭审工作,损害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职务,并进一步立案审查。
通报指,魏凯扬今年八月二十二日中午,应同学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两名同学饮酒,导致下午开庭时,要趴在审判席上休息,无法进行审讯。
湖南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通报,经调查后,证实芦洪市法庭副庭长魏凯扬因为醉酒导致无法开庭,严重违反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庭审工作,损害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职务,并进一步立案审查。
通报指,魏凯扬今年八月二十二日中午,应同学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两名同学饮酒,导致下午开庭时,要趴在审判席上休息,无法进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