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提醒:“双11”禁用“清仓价”等宣传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10 17:02:56  评论(/)

新华社武汉11月10日电(记者李建平)“双11”促销活动临近。湖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日前向经营者发出《关于规范2017年“双11”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书》,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守信经营。

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禁令。禁止不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使用带有欺骗*、误导*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禁止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返券的限制使用范围、时间等附加条件;禁止使用假劣商品作为馈赠物品;禁止质价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零利润”“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宣传语也在禁令之列。湖北省物价部门解释,这种价格表述方式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消费者无从比较。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双11”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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