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年反新界东北发展冲击立法会大楼案,被改判入狱的十三名被告,其中八人获高等法院上诉庭批出上诉许可。获批上诉的,包括梁晓暘、黄浩铭、梁颖礼、朱伟聪、何洁泓、周豁然、严敏华、郭耀昌。而刘国梁、林朗彦、黄根源和陈白山不获批出许可,其余一位被告招显聪并无提出上诉。
事发在一四年,立法会审议新东北发展拨款期间,多名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十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被判社会服务令,在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下,上诉庭改判入狱八至十三个月。
一四年反新界东北发展冲击立法会大楼案,被改判入狱的十三名被告,其中八人获高等法院上诉庭批出上诉许可。获批上诉的,包括梁晓暘、黄浩铭、梁颖礼、朱伟聪、何洁泓、周豁然、严敏华、郭耀昌。而刘国梁、林朗彦、黄根源和陈白山不获批出许可,其余一位被告招显聪并无提出上诉。
事发在一四年,立法会审议新东北发展拨款期间,多名示威者冲击立法会大楼,十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被判社会服务令,在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下,上诉庭改判入狱八至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