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日本捕鲸引公愤, 为什么要捕鲸政府为何还支持?捕鲸引公愤 政府支持为哪般:日捕鲸船赴南极猎杀333头鲸
据外媒报道,日本渔业部门近日发布消息称,日本科学家今年已经捕杀了177头鲸鱼,以便研究鲸鱼的身体。
法新社报道,日本水产厅称,3艘6月时出发的捕鲸船,返港时载回43头小须鲸和134头鳁鲸,捕获鲸鱼的数目是事前所规定。捕鲸的目的是对鲸鱼胃部进行解剖,研究该海域生息的生物种类和数量,并向国际捕鲸委员会提交报告。
报道称,日本是国际捕鲸委员会全球禁止捕鲸公约的签约国,但却利用允许以科学研究名义捕鲸的漏洞。
日本声称,这种研究有助于确定日本沿岸海域捕捞小须鲸的配额,并试图证明鲸鱼数量大到足以承受恢复商业捕鲸。尽管日本宣称捕鲸是科研目的,但鲸鱼肉却经常出现在商店货架和饭店餐座上。
动用军力保护捕鲸
177头鲸鱼再遭劫难,日本此举激起了动物权益活动家和环保组织的愤怒。来自美国的这一环保组织从1977年起就致力于反对捕鲸和猎海豹事业。"海洋守护人"自称,过去数年,通过该组织的行动,拯救了数千条鲸鱼的生命。
该组织创建人沃森(Paul Watson)称,在2016、2017渔季,尽管两艘跟踪船如影随形,日本捕鲸人仍达到了猎获指标。沃森指出,他们发现,捕鲸船队配备了日本军事侦察技术,能通过卫星随时掌握跟踪船的实时动向。
除此之外,鲸鱼保护者们还感觉到,他们的工作受到了日本新反恐法的威胁。沃森指出,日方某些反恐法专门用来对付"海洋守护人",使其所采用的战术全然失效。沃森还表示,日本政府甚至还宣布,为保护其捕鲸船队,有可能动用其海军。
捕鲸行为饱受国际社会诟病
据德国之声网站9月3日报道,2014年,海牙国际法院还裁定日本政府不得颁发在南极洲以科研为名的捕鲸许可,理由是,捕鲸并非为了科研,而是出于商用目的。然而,日本并不遵守这一国际裁定,继续实施捕鲸,最初是在北太平洋,一年后扩展至南极。
日本血腥的捕鲸行为一直以来饱受国际社会诟病。2010年,澳大利亚一纸诉状将日本告上荷兰海牙的国际法庭,指认日本违反《全球禁止捕鲸公约》。2014年3月31号,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勒令日本停止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
然而,日方制定了大幅削减捕获数量的新计划,2015年12月重启了科研捕鲸。此举招致澳大利亚等反捕鲸国的强烈反对,双方矛盾激化。据此前报道,南极小须鲸的保护现状尚不清楚,不过一些分析通过与1978-1991和1991-2004时期的数据比较发现,如今小须鲸的数量减少了60%,因此可能足以证明其处于濒危状态。
鲸目 :
鲸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包含了大约98种生活在海洋、河流中的胎生哺乳动物。中国海域就有30余种。鲸目的所有种类中除几种生活在淡水外,其他均栖息于海洋[1] 。
鲸本身定义比较模糊,鲸目可以包含所有鲸类,还有特定科的鲸类。鲸目中还包括所有海豚。鲸目主要分为两个子目:须鲸(Mysticeti)和齿鲸(Odontoceti)。须鲸的种类较少,但体型巨大,目前已知最小的种类体长也超过6米,世界上最大的动物蓝鲸也属于须鲸。然而齿鲸类的体形差异比较大,最小的种类体长仅有30cm左右,最大的抹香鲸体长在20米以上。鲸并不属于鱼类。鲸属于哺乳动物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