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原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潘志琛,受贿超过一百万元,在河南淅川县法院判监四年,及罚款三十万元。
法院指,潘志琛在2010年至2015年,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及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务便利,为八个单位在申办、参加赛事、成为赛事供应商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款物共计九十三万人民币及四万美元。
国家体育总局原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潘志琛,受贿超过一百万元,在河南淅川县法院判监四年,及罚款三十万元。
法院指,潘志琛在2010年至2015年,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及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务便利,为八个单位在申办、参加赛事、成为赛事供应商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款物共计九十三万人民币及四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