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留煽情勒索信 信里写了什么?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22 11:51:27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小偷留煽情勒索信,信里写了什么?小偷留煽情勒索信:我是绝症孤儿 给4万就还东西

谎称“艾滋、孤儿”,让失主给他4万用于看病化疗,他就归还身份证件

“我被检查出艾滋病,还是个孤儿……看着你们一家其乐融融我无比羡慕,我只想好好看病,只要4万元……之后会把户口本、身份证快递给你……”看着这封煽情的勒索信,家里遭窃的方某。日前,记者从苏州虎丘法院获悉,写下这封信的梁某,因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通讯员 许修尧 艾家静 扬子晚报记者 於苏云

脚抖、假发、化疗……文笔以假乱真

梁某出生于1985年,山东临沂人,2011年4月曾因犯盗窃罪获刑二年十个月。2016年12月底,梁某潜入临沂市一家快递公司,窃取了一辆价值1.5万元、山东车牌的面包车,随后一路向南来到苏州。2017年1月5日下午,梁某在虎丘区浒墅关镇某小区内,发现一楼一户人家的窗户没关,于是他轻松爬阳台入户,窃得现金2万余元以及价值近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表、白酒等财物和大量证件资料。

待回到车上看着偷来的物资,他心头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那家主人应该是老板,那么有钱,我为什么不去讨点呢?”于是,梁某写下了一封长达4页的勒索信放了回去,谎称自己身患绝症,自小是孤儿,需要救命钱。文字恳切十分注重细节:“现在的我脚抖得厉害,戴着假发,头发已经掉光了,我才36岁,但看上去像是50岁的老头子……”还极尽煽情攻势:“每天的化疗特别痛苦,老板我不想死,还想最后一次拥抱这个世界……”随后,他列举了自己所盗财物,并写道:“户口本、身份证等等这些东西补办需要时间啊,您是老板肯定特别忙,给我4万元看病化疗,你做你的生意,不可能为了这4万元报警吧?”信上还指定了一个交钱地点,以及一个虚假的手机号码。

证件、烟酒、皮鞋……赃物装满一车

随后,户主方某报警,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梁某,并在不远处一家大卖场的停车场将其抓获。警察还在车内查获大量涉案物品,从五粮液、茅台、天之蓝,到名牌包、名牌鞋,行李箱,甚至还有擦地机、化妆品、衣物等等。还有数种证件,比如身份证、市民卡、居住证、社保卡、现金支票本、户口本。

虎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入户盗窃财物超过2.5万元,情节严重;入户盗窃后又写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综合各项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年关将至 做好防盗措施

年关将至,正是小偷活跃的时候。很多盗贼都抱着“干一票好过年”的想法,铤而走险窜入居民家中实施盗窃。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等贵重物品,尽量存银行;可加固门窗,选择质量好、安全系数高的产品,有条件的可安装报警器等设备。


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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