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1-29 18:23:56  评论(/)

中国环境报记者吕望舒11月28日北京报道

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今日在京正式成立,将推动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六国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成立活动,与湄公河国家代表共同启动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并致辞。

黄润秋在致辞中指出,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首次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共同设立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标志着澜湄环境合作成为本地区共商、共建、共享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同属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相似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分享环保经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各国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黄润秋表示,“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是建设澜湄环境合作中心的基本动力。未来依托澜湄环境合作中心,澜湄国家将共同做好环境合作顶层设计,积极开展《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编制工作;推动区域环境政策沟通与对话,开展务实项目合作,围绕优先合作领域,实施“绿色澜湄计划”旗舰项目;逐步形成区域合作新模式,为区域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

柬埔寨驻华大使西索达女士代表湄公河国家致辞。她表示,相信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将扮演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推动澜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和环境政策对话平台的建立,并提升东盟国家和中国的全方位合作。

柬埔寨、老挝、越南驻华大使,缅甸、泰国驻华大使馆公参,中国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中心等单位和机构的代表出席了成立活动。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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