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涉嫌受贿超过二千万元人民币,在福建漳州市中级法院受审,他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择日宣判。
检察院指控,李嘉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六年,利用担任梅州市长、市委书记及珠海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选址、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侄儿等人,非法收受财物。
广东珠海原市委书记李嘉,涉嫌受贿超过二千万元人民币,在福建漳州市中级法院受审,他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择日宣判。
检察院指控,李嘉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六年,利用担任梅州市长、市委书记及珠海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选址、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侄儿等人,非法收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