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光天化日之下经常会有一些猥琐男干一些骚扰妇女的事情,女人们要在平时加强自我管理,提高警惕**,不要给色狼一点机会,如果真的不幸遭遇到色狼时,应该采取哪些有效防范措施呢?
中新网南京4月1日电 (记者 崔佳明)春暖花开,不少年轻姑娘都换上了俏丽春装,这个时候,也是“色狼”们蠢蠢欲动、图谋不轨的高发季节。1日,南京是地铁公安分局通报,南京一男子在地铁**女乘客被拘留5日。
据南京是地铁公安分局通报说,今年3月16号中午1时47分许,24岁的女乘客吴某,被身后的一名男子盯上。很快,男子的不雅举动就被女乘客就觉察,她回头查看,但男子也迅速转身,掩饰窘态。
女子感觉到有异常,回头看了一眼,当时并没有发现可疑情况,女子就先走了,黄衣男子惊慌失措的又返回了地铁站里。
受害人随后到了地铁警务室报案,还向警方提供了一双她当时所穿的黑色连裤袜,经过警方进行检查,发现右腿后侧有两段的不规则的片状物体,呈白色。
事发几天后,涉嫌**的嫌疑人王某被警方找到。经查,王某今年44岁,南京人,某公司职员,他对自己一时冲动,**女乘客的行为深表悔恨。根据法律规定,王某被行政拘留5天。
南京警方提醒,春夏季节是“色狼”作案的高发时节,希望女**加强自我防护,避免受到“**骚扰”。乘车时,应选择客流相对较少的车厢;乘坐中,应与前后乘客保持距离;乘坐电扶梯时,尽量选择侧身站立,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一旦遇到**骚扰,不要碍于面子、忍气吞声,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大声喊出来,引起周围乘客注意,“逼退”色狼,挽留身边的目击乘客,并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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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强奸反抗无效 劝色狼戴安全套后获取罪证
女子深夜回家,遭男子劫持欲施强奸,女子诱使色狼戴安全套,保留证据后报警。经警方侦查发现,该男子涉嫌抢劫、强奸多名女子。
近日,韩某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丰台区检察院批捕。
遭戴口罩男子强奸
2012年12月的一个凌晨,家住丰台区的赵洁(化名)下夜班后步行回家。此时,她没有留意到身后早已有人尾随。
当赵洁进入小区准备上楼时,一名戴口罩的男子突然从她身后蹿出,一手勒住她的脖子,一手持刀威胁“别出声”。
随后,男子将赵洁拖拽至小区外的一个公厕背面,持刀威胁她脱下衣裤,对其实施强奸。
劝说男子戴安全套
低温的室外,反抗无效后,担心招致更严重伤害,赵洁提议带男子回她的出租屋。对方询问她的家庭住址、居住情况后,同意和她回家。
进屋后,男子用刀抵着赵洁背部,不准其开灯,并将口罩摘下蒙住赵洁双眼。此时,赵洁以“担心怀孕”为由请求对方戴安全套,男子见赵洁一路配合,戴套后再次实施强奸。
男子离去前,为能悄悄保留证据,赵洁还曾和对方聊天以放松其警惕。
待男子离开后,赵洁迅速报警。
多名女子遭强奸抢劫
经警方调查,去年11月到12月间,在赵洁被侵犯的地点附近,曾有多名女子遭蒙面男子强奸,并被抢走手机、钱等财物。
2013年1月10日凌晨,南顶路附近,警方通过多日布控,将戴着口罩、骑着自行车溜达的嫌疑男子韩某抓获,并在其身上起获了一把水果刀。经查,37岁的韩某,无业,为哈尔滨人。
DNA鉴定无法抵赖
检方介绍,本案中,多名受害者在受侵犯后都曾立即洗澡,导致没有保留嫌疑人的体液证据。但除赵洁外,仍有一名被害人的内裤上留下了嫌疑人的粘液,这为后期确认案件为一人所为留下了依据。起初,被控制的韩某否认自己作案,但在其出入小区的监控和DNA鉴定的铁证下,再无法抵赖。
近日,韩某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丰台检察院批准逮捕。
■ 检方说法
诱使戴套与认定强奸
检察官认为,嫌疑人韩某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行为,已构成强奸。虽然赵洁诱使其戴避孕套并表现出配合,仍不影响认定强奸罪的法定要件。检察官提醒,女**朋友尽量不要深夜独自出行,以防遭到不法分子侵害,但如果遭遇**,又无力反抗时,应有意识地保护自己并收集证据,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