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讨论民主派议员引用议事规则第九十一条,要求在下周大会暂停执行个别规则,以押后修改议事规则的议案,增加审议修改议事规则的发言时间,以及改变大会处理秩序程序。主席李慧琼说,大会主席过去会在内会取得推荐或议员共识下,才会考虑批准议员在大会提出有关议案,如果内会有不同意见,就会以投票决定。但民主派不满,朱凯廸认为根据议事规则,内会并无否决大会安排的角色。教育界叶建源也认为内会不应作出决定。
内会法律顾问表示,主席会视乎议员议案是否符合规程,裁决是否容许在大会提出,除了规则的条文,主席也会参考过去的做法和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