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从国有企业取得的收益,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做好国有资本收益的审核收缴工作对于保障预算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对属地中央企业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收缴工作,大连专员办主要做到:
一是学习掌握文件要求。收到《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8号)后,我们及时组织经办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审核范围、计算标准、收缴流程等各环节的重点,为后继工作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是主动联系和服务。下发通知,明确报送审核资料要求,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申报的,积极向财政部资产管理司请示沟通,说明缘由,做好财政部与属地中央企业沟通的桥梁,寓服务于日常监管工作。收到收缴通知后,及时发文要求相关企业按时缴纳国有资本收益,对于企业因人员变动导致对电子化收缴如何操作不熟悉的情形,我办耐心辅导,积极协助企业对接银行,确保按时完成缴纳工作。
三是关注重点问题。关注报表附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按规定合并;关注报表跨年追溯调整事项,是否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利润情况,进而需要补征以前年度欠缴收益;关注纳税调整事项对损益的影响,特别是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等相关科目。对于国有股股利审核,不能单纯依据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决议,还要重视控股、参股企业的财务报告,通过审查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等科目了解企业分红及上交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清算收入审核,要重点审核产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凭证等交易结算单据、转让费用清单及发票等,并附政府或履行出资人机构的批准文件、审批或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保证款项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