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因为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却发现自己被重婚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重婚罪怎么判?
领取结婚证的程序按理是需要本人到场才能办理,不过海口一女子却遇到了奇怪的情况,其在补办证发现被重婚了,这又是什么情况呢?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今年 10 月,王某清因和丈夫吵架撕毁了结婚证再度到海口市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却发现自己在和丈夫领证前,已经同一名姓陈的台湾人领过结婚证了。
据悉,王某清和丈夫是在 2002 年 1 月和丈夫领的证,而她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早在 2001 年 5 月就同陈某领过证件。最终,海口市民政局最终撤销 2001 年为“王某清”颁发的结婚证。
对此,有网友表示,竟然还能有这种操作!如今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严重,会不会自己哪天也被结婚了都不知道?
重婚罪判几年?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