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地通报机制加入时限明年二月实行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14 15:52:15  评论(/)

香港及内地明年二月起实行通报机制新安排,加入通报时限及将通报内容将会标准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出刑事检控或确认非正常死亡人员身份,需在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报;涉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最迟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通报;涉嫌恐怖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最迟三十个工作日内通报。通报内容将包括涉嫌罪名及相关法律依据、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拘留的地点,及涉案经办人员等资料。双方可随时向对方提出查询要求,三十个工作天内要回复。新安排涵盖的香港执法单位,除了警务处、海关和入境处,也加入廉政公署;内地部门就包括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

在北京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见证两地签署新安排。港府发言人表示,通报机制属行政安排,须在尊重双方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两地通报机制在零一年建立,截至上月底,内地向香港通报过一万五千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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