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掳夜女子归某**狼逃18年 最后栽在按摩妹手上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16 16:41:4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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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网消息 法网恢恢!一位43岁男子陈宏仁在去年(2016年)6月上网找按摩妹,却被挨告**,后来检方在采集DNA时,意外发现他的检体和18年前“路上随机**落女子单某子”的犯嫌DNA吻合,因此台湾新北地检署昨(15日)依强制**罪嫌将陈某起诉,终结18年的悬案。至于按摩妹则被检方认定,她和陈某是“**易”,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民国88年1月16日晚间7时许,被害女子当时独自一人走在台湾新北市芦洲区集贤路路上,却突然遭埋伏在暗处的陌生男子掳进工地,并强迫发生**行为。事女子后某子虽然采证提告,但碍于当时无监视画面,且天色昏暗,女子未能看清楚犯嫌长相,只知道对方在犯案时,全程“戴手套”,后来检警只好在被害女子**采获精子细胞检体。不过,由于当时DNA库尚未建立,仍无法比对,案件延宕了18年。

直到去年6月,一位按摩妹控诉,陈宏仁(43岁)到她的工作室按摩,却突然将她强压在床,并强迫发生**行为。警方获报后,立即前往按摩工作室采集检体,但这一比对却有惊人发现,陈的DNA竟和民国88年尚未侦破的悬案犯嫌DNA一模一样,事实摆在眼前,检警宣告18年前的随机掳人**案侦破。昨(15日)台湾新北地检署也依强制**罪嫌将陈宏仁起诉。

至于“按摩妹提告陈”一事,检警调查发现,按摩妹在网络论坛刊登自己的照片招揽生意,且工作室内摆放的并非按摩床,而是双人床,因此认双方应为“**易”,便以罪嫌不足,处分陈某此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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