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真的是贡献国库!一位男网友最近在网络社团《爆料公社》上发帖表示,今年8月14日凌晨他因为身有急事必须处理,而从雪隧往返台湾台北宜兰一路狂飙,限速90的雪隧他却飙出184公里的时速,没想到最后他收到11张警察寄来的通知单,其中包含6张超速罚单、5张到案通知书,加上后来他缴费时已经过期的过期费,总计金额高达7.2万元,让他不禁泪唱“多么痛的领悟”。
“雪隧真的要遵守交通规则!72000的罚单真的是多么痛的领悟!”这名网友以自身经验警惕民众,并附上6张超速罚单,及测速照片。帖主提到,当天他因为有急事,必须往返雪隧,只是他心存侥幸,认为雪隧的开罚方式和一般道路应该没有不同,而违规狂飙,但却在事后接到罚单时,才惊觉“雪隧能够连续开罚”,“我也是缴钱的时候才知道,雪遂的开罚机制跟一般道路是完全不同”。
此外,帖主还提到,其实一开始的总罚单金额仅5万多元,只是当他回户籍地领罚单时已过期,再另外加上过期费,总计72000元罚缓。如此惨痛的代价,让帖主学到教训,他也好心地上网和网友们分享经验,而此文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出面安慰帖主,“国家有你捐献,感谢有你”、“还好啦!至少不是召唤死神来接你”,但也有人认为,“撞到别人可不是7(万)2可以解决的”、“出了雪隧不连罚,也还是慢点开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路上的行人需要你”、“飙车不可取,自己拔自己路权吧”,还有人揶揄“好疗愈的画面”。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其实真的遇到紧急危难的事件,必须火速赶往时,可以在事后开立“证明单据”申诉,若是符合急迫**的案件,事后消单的案例仍然是有的。
据了解,雪隧自动化科技执法系统于隧道南、北向各设置8组,采雷达、雷射等方式全天候执法,取缔项目以超速、慢车、变换车道、恶意逼车和未保持安全距离为主。最高限速90公里,若超速可罚6千至2万4千元;最低速限70公里,若低于将罚3千至6千元,但遇到塞车状况时,并不会取缔开罚龟速车,不过仍需谨记开车保持安全车距,小客车50米、大客车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