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出租车司机欢迎Uber需受出租车法例管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12-21 00:44:20  评论(/)

欧洲法院裁定网约车应用程序Uber,属公共交通工具而并非科技公司,需受出租车公司法例管制,有关裁决理论上适用于欧盟所有成员国,但法院指,各成员国政府可自行决定如何规管Uber及其他网约车服务;欧洲多国出租车司机欢迎裁决,纷纷响号庆祝。

Uber发言人在闻判后表示,公司运作可能只在四个欧盟成员国受限,他们会继续保持在欧洲的扩张步伐。诉讼在一四年由西班牙巴塞罗那一个出租车组织提出,他们不满Uber司机未有授权和牌照接载乘客,对出租车司机不公平,Uber以他们并非交通服务公司,而是提供科技服务,作为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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