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公布,去年度涉及中央企业审计问题的人当中,已有八百多人次受到处理处分,清退追回三千一百多万元人民币违规资金。审计长胡泽君表示,针对部分中央企业业绩不实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制度未完善、资金未追回、责任未落实”的“三个不放过”原则整改,严肃问责,截至十月底已处理处分一百四十九人次,而针对部分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的问题,处理处分六百五十二人次。
另外,有九百七十人次因不当使用扶贫资金,被追责问责,涉及资金超过三十二亿元人民币,当中九成三问题已得到整改。另外,有一千三百多人因保障**安居工程问题,被处理处分,涉款四百九十四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