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早前因非法使用电视机顶盒,被控串谋诈骗、管有有关器材等六项罪名,今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二十一至二十七个月。法官林嘉欣判刑时表示,案件的主脑或者另有其人,但三名被告在案中有不同角色,有份参与整个生意计划,而判刑时需要考虑受害人的损失而非被告的个人得益,以三年为量刑起点,判首被告入狱二十七个月,第二及第四被告入狱二十一月。
海关人员在一四年到深水埗鸭寮街进行“放蛇”行动,购买两个电视机顶盒,发现经接驳后可以非法观看Now TV的11条收费频道。海关又发现有人在家中设置传输系统,全日二十四小时将已解码的信号传送到内地一个伺服器上,买家购买非法机顶盒后可以从这个伺服器取得信号,非法观看收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