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已婚的王姓工程师2年前假借媒介少女援交,事后再以“试车”为由,拐骗了3名无知少女发生**关系,被法院判刑6月,缓刑3年,但却不知悔改,他今(2017)年在缓刑期间又用相同手法,以“指导**技巧”为由,再诱骗10名少女上床,最恶劣的是,被害人之中不但有8人未成年,年纪最小的竟才11岁,台北地检署27日依《儿童及少年**剥削防制条例》起诉王某。
根据检警调查,33岁的王某在内湖一间资讯公司担任工程师,2015年他和妻子结婚后**和心灵仍不满足,竟然还用昵名在网络创立帐号,在网络上随机搜寻初中或刚上高中的幼齿学生妹加为好友,再刊登“寒假伴游/包养/尾牙饭局/派对,不同的短期兼职打工!看妹妹喜欢那一种?快来报名!”、“缺钱的妹妹,快来接工作喔!不然寒假过年没钱花!”等信息,诱骗无知少女上钩。
王某与学生妹相约见面后,若发现对方姿色不错,便会以中介援交需要先“试车”为借口,要求对方随他到汽车旅馆发生**关系,完事后再给对方1000元到1200元不等的车马费,随意打发,返家后就立刻拉黑对方的网络帐号,断绝联络。
其中一位15岁的少女事后惊觉被骗,不甘心被白**愤而报案,全案也因此曝光,检方查出共有3名少女受害,将王某起诉,审理期间,因王某认罪并与少女们和解,法官认为王某有悔意,依与未成年**罪轻他判6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且须服80小时的义务劳务。
未料缓刑期间王某恶**不改,又故技重施再犯案,自今(2017)年3月起,他更变本加厉,在网络论坛和聊天软件群组乱枪打鸟,刊登**易的信息声称要帮忙中介女学生卖**,以金钱利诱对方见面,表示“想了解你的**技巧”、“了解你是否身怀特殊**技能”为理由,再度将少女带往汽车旅馆“试车”得逞,经被害人报案后,警方循线在8月份逮捕王某。
检警发现,陆续有10名少女看到信息后与王某联系,其中竟有8人未成年,最小的年纪只有11岁,而且王某并非会对每位女子“试车”,有1名成女子年某子因为外貌相对不出色,王某连试都不想试,但有3名少女因为长相甜美,深得王某心,直接被他包养。
王某到案后坦承有与部分女子发生**关系,但他否认白**,并表示都有给对方车马费,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王某涉犯《儿童及少年**剥削防制条例》及《刑法》与未满14岁女子**罪,27日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