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公司发给每个人的电脑,上周开会不幸被偷了,结果公司让我赔电脑,究竟责任该谁付?
虽然已经报了案,但目前还没有进展,公司要我赔电脑的钱,理由是我没看管好电脑,我觉得很冤枉。而且我去年刚工作,一台笔记本电脑的钱对我来说是比较大的数目。
请问我是否有责任赔偿这台电脑?
律师解答:
作为企业的员工,非自己的过错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不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若葛小姐已尽到管理义务,无需向单位赔偿。单位若要主张赔偿,必须证明你存在过错。
(1)公司是否对个人使用的公司电脑应如何保管有要求?这些要求是否已经向你告知?比如写入了你的劳动手册或是以规章制度形式公布或在员工大会上公布?
(2)如果公司要求个人使用的公司电脑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不能放于公司办公室:你对导致公司电脑丢失有一定过错,应负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公司网线导致窗户无法关闭,公司也有一定过错,你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公司负次要责任,但最终的赔偿责任应是由小偷负责,所以你赔偿后可以在抓到小偷后向小偷追偿。
(3)如果公司对个人使用的公司电脑没有特殊保管要求:将办公电脑放于公安办公室,你没有错误,公司自己的安只措施不到位导致财产丢失,应由公司自行承担,要求你赔偿没有依据。
保姆工作中受伤 应该如何赔偿
前几天,我家雇佣的保姆在我家工作时受伤,我愿意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但她却表示自己还需要修养3个月,住在我家吃在我家,还提出需要赔偿她8000元。
我家保姆受的伤是骨折,我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她却提出我认为很过分的要求。
请问律师她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合理么?
律师解答:
孙女士雇用的保姆在其家工作时受伤,由孙女士承担赔偿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具体的赔偿标准也要依据法律规定,保姆提出疗伤期间在孙女士家包吃包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保姆目前的伤是骨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因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此第十七条规定的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在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