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一四年参与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非法集结罪成被判监的其中两名被告梁晓暘及招显聪,向终审法院提出保释等候上诉,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早上开庭处理,批准两人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候审,定期向警署报到,并交出旅游证件,禁止离港。鉴于招显聪在刑期覆核审讯时缺席聆讯,马道立要求他额外提供人事担保,并需提供可供联络的地址及电话,承诺之后准时应讯。
案中十三名被告,在原审被判八十至一百五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其后律政司不服申请覆核,上诉庭改判各被告监禁八至十三个月。案中八名被告上月已获准保释等候上诉,终院表示,会等待下月中冲入政总东翼前地案上诉有结果,再决定本案处理上诉许可申请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