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所收礼金 法律如何定**的?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4 09:39:48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婚礼收取礼金,这是我们大多数人都经历的事情,然而,它成为我们婚礼上不可或缺部分的同时,在法律上是如何定**的?

婚礼上收取的礼金,说的准确一点,应该叫贺礼,这是为了更好的区别于彩礼中的礼金。对婚礼上贺礼加以界定,是为了释明其是否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对此,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婚礼上收取的礼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理由是,参加婚礼,赠送礼金的人始终是夫妻一方的亲朋好友,所收礼金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第二种观点认为,婚礼上所收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通常并没有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而不管是哪一方的亲朋好友送的,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婚礼上收取的礼金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人观点属于第二种,但上述两种观点均以婚礼进行时夫妻双方已登记结婚为前提条件。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在婚礼上,若亲朋好友明确将礼金红包赠与给夫妻一方的,符合第十八条第三款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居期间买的房算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买的房算不算共同财产?不算。

同居非违法行为,但不为道德及法律所提倡,故与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以维护共同婚姻生活为第一要旨相区别,对同居财产的保护只能是有限的,首先建立在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其不以法定的配偶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基础,故不能简单地凭同居这一事实确认一方购买的财产为共有。如果刘某有充足证据证明房屋系由双方共同投资所得或购置,应认定为共有。此种理论的立法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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