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18个老地方成为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推荐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知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5 10:49:39  评论(/)

来源:鲁南快报

营口市政府去年底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明确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进行保护。

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公园路日式建筑群、关东气象观测所营口支所旧址、东亚烟草株式会社旧址、营口公会堂旧址、满铁医院旧址、牛庄海关税务司住宅旧址、营口电话局旧址、宝来街日本派出所旧址、海口检疫医院旧址、三井洋行旧址,蒋荫堂墓、朱甸烽火台、青石关烽火台、佛爷庙钟亭、归州三官庙、沈延毅墓、龙王庙民居、大石桥铁路机车库共18处,坐落在站前区的8处、西市区两处、盖州市7处、大石桥市1处。这些“老地方”分别建于明清至民国时期,是营口市近现代的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保护,逐步提升营口市文物保护单位级别,营口市政府核准并公布这1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划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营口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和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的“四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新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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