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向主任下药 被害人录视频报警!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6 15:01:36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副主任为什么向主任下药,都是同事之间能有多大的仇恨?被害人录下了视频报警,但是最后还是不堪病痛自杀!

 内蒙古赤峰市一家医院的放射科副主任田某因不满主任张某的工作方式,长期在张某的水杯中下药,导致张某患上股骨头坏死,库欣综合征,白内障,子宫肌瘤,糖尿病,肝囊肿等多种疾病。最终,张某因不堪忍受病痛选择服药自杀。今年四月,被告人田某一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经济损失4821元,被告人随后提出上诉。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二审裁定,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满其工作方式 放射科副主任在同事水杯里下药

田某与被害人张某均在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工作,张某系主任,田某系副主任。田某因不满张某的工作方式,产生给张下药之念,以达到在单位见不到张某的目的。2014年3、4月份后,田某多次将混合药物倒入张某饮水用的杯子、保温瓶内,张某饮用该液体后,身体出现发胖、面色潮红、腿变细、肌无力等症状。张某先后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治疗,但未见好转,且病情逐步加重。

副主任下药时被发现 被害人偷偷录下视频后报警

2015年12月29日8时许,张某在其办公室门口发现田继伟将不明物体放入自己饮水杯中。随后,张某多次打开其手机摄像模式,放在办公室的档案柜里,摄录了田某多次向张饮水杯子里投放不明药物的过程。2016年1月21日,张某到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报案。

3月19日,民警在其办公室将投放药品的田继伟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由于长期大量摄入一些激素类药物致两侧股骨头缺血坏死,构成重伤二级;库欣综合征,构成重伤二级;左眼白内障,构成轻伤二级;胸7、腰1椎体压缩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不堪忍受病痛折磨 被害人在公园内服药自杀

5月23日,张某告知其丈夫王某中午不回家吃饭后离开单位,并关闭手机。王某发现张某失踪后向公安机关报警。5月26日,在赤峰市红山区红山公园内一座山上发现张某尸体。经法医鉴定,张某系服药中毒死亡。




聚焦新生城市乱象:共享单车亟须“会诊”下药

近年来,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作为共享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具有便捷、经济、健康、环保等诸多特点,被大众所接受。不过,共享单车在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数量过剩、乱停占道影响交通和市容为人所诟病。

在今年市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提出了关于规范、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和提案,提出尽快针对共享单车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限定市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规范共享单车停车行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等建议,为共享单车存在的“病症”进行全面“会诊”。

无奈 共享单车 让人又爱又恨

行走在市区的道路上,市民经常能看到共享单车被丢弃在路边无人认领,车辆不仅破烂不堪表面也很脏。在一些并不宽敞的路段或场所,共享单车扎堆摆放,不仅侵占道路资源影响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而在市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共享单车随意停放、东倒西歪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乱象的存在,让共享单车这一原本是惠及市民的交通工具,变了样、走了调,让人们对它又爱又恨。

据了解,目前泉州市面上的共享单车企业有4家,在管理运营上,为了抢占市场,各家共享单车企业大量投放单车,导致饱和过剩。

面对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个别职能部门在监督和管理上未能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加以有效管理,一定程度上也让共享单车处于管理“真空”状态,导致乱象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共鸣 代表、委员提出建设**意见

共享单车的乱象不仅让市民诟病,也成为今年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市人大代表许金约、张嫚嫚在提交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中,针对共享单车不文明骑行、乱停乱放等问题提出应加大交通执法力度,惩处交通违法行为。两位代表认为,交警部门、公用事业管理局和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交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屡犯不改者可记录诚信档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以惩戒。在共享单车的管理上,两位代表建议应建立并落实好市场准入机制,由市场管理部门把好准入关及常态监管,控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数量;督促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增加人手,有序投放;把好单车的质量关,清除劣质单车,并切实做好日常安全及维护管理,对管理粗放的依法要求整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农工党泉州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在管理共享单车上,要依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并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相关办法。可以学习其他城市,积极推进电子围栏技术,共享单车在APP引导下,找到最近的电子围栏停车点,同时自觉地摆放整齐,有效规范共享单车停车行为。

民盟泉州市委会在提案里建议,在市区桥上、市政主干道路上、盲道上等地点禁止停放共享单车,交通管理部门可在相关区域设立禁停共享单车的牌子进行警示。此外,可以在不妨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设立共享单车推荐停放地点,各个小区或者大院由相应的物业公司或者管理人员负责设立共享单车引导牌,让停车和取车都能够做到井然有序。

部门 正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记者从市城管办了解到,自2017年2月共享单车进入泉州市区后,市城管办监督指挥中心利用“数字城管”平台,新增“共享单车秩序”问题小类,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容秩序问题处置进行考核,实施日常管理。采集员街面巡查发现问题通过数字城管系统派遣,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人员整改处理。2017年以来,全市累计处置和督促整改共享单车问题28361个。据介绍,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基本能够积极配合部门,对出现的乱象进行及时处理。

此外,市城管办还建立“泉州市公共单车市容秩序交流群”,定期发布共享单车管理资讯,通报处置情况、发布高发区域和重要时段,促进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和市容管理人员的交流。

据了解,目前市交通委正牵头联合多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泉州共享单车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车企上报的数量,中心市区共享单车总量近6万辆,基本已处于饱和状态,目前相关部门已通知共享单车企业控制总量,禁止新增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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