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搬被刑拘 家境殷实痴迷古石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7 10:08:03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就是因为痴迷古石,一男子竟然就把景区的石凳子给搬回家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杭州西湖群山中有不少古墓,一名男子因痴迷古物走火入魔,动了盗窃的念头,雇人光天化日之下将总重三吨的青石供桌、条凳搬回了家。目前,该男子因为涉嫌盗窃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28日,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接到杭州著名的“宣氏儿科诊室”创始人宣振元的后人报警:宣老墓碑前的供桌、条凳被盗了。最离奇的是,供桌、条凳都是严州青石做成,总重有三吨,什么人能把那么重的墓碑偷走?

接警后,景区刑侦大队和灵隐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民警调取案发地附近白天的监控,发现了嫌疑人徐某的踪迹。2018年1月3日,警方在杭州西南侧的一个小镇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

据参与案件侦破的景区分局灵隐派出所谢林明副所长介绍,徐某40出头,高中文化,这些年靠着做茶叶生意,赚钱不少,称得上家境殷实。他从小就对古石、古木家具十分痴迷,前段时间还花13万买了一对黄花梨木的桌子。

据警方介绍,2017年12月初,徐某在一次聚会上听人说起灵隐附近的山上有一些名人古墓。12月11日中午,徐某开车来到灵隐附近,在山上来回走了两个多小时,发现了宣振元的墓碑。徐某将墓碑上的铭文用手机拍下,回家上网搜索发现墓主是清末民初的一位名人——创办过一家“宣氏儿科诊室”,擅诊小儿“惊风”(一种急**传染病)。至民国初年,“宣氏儿科”在杭州城里已经颇有名气,被杭州百姓称为“惊郎中”——由此动了盗窃的念头。

石桌太大、太重,一个人肯定搬不动。12月14日至18日间,徐某雇人分多次将供桌、条凳搬回了自己家中。最后一次,他以300元一个人的价格,雇了8位专业搬运工,又花费数百元叫来一辆货车,才终于将最重的一块石板顺利搬下山。事后,参与搬运的工人告诉民警,当时徐某自称是搬运自家墓前的东西,又是大白天去搬,他们根本没想到徐某是叫人偷东西,胆子这么大。

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交代,自己觉得坟墓四周无人看守,搬走也不会被人发现,于是动了念头。

目前,徐某因为涉嫌盗窃罪,被景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