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 法律会如何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07 14:32:32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一些地区人民为了反抗不公采取集会游行的方式来维权,公益**的游行如果不带有恶意的行为都是可以准许,当时违法的游行国家会有处罚?哪些是违法的游行呢?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一、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 示威罪?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等武器以及管制刀具、爆炸物,而私藏枪支、弹药罪仅包括枪支、弹药。

2、客观要件不完全相同。本罪是特指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有佩带、夹带或持有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行为。而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私藏包括藏匿于隐蔽处,也包括佩带在身,不论在何种情形下,只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应交出而不交出的,就以私藏枪支、弹药罪论处。

3、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不仅包括非法持有上述物品的人,而且也包括合法持有上述物品的人,而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不包括依法规定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人。

三、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 示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犯罪对象仅限于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所谓武器,是指枪支、弹药或其他具有杀伤力和破坏**的发火武器,最为常见的则是枪支、弹约。既包括军用的手枪、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及弹药,又包括民用的各种枪支及弹药,如射击运动用的枪支、狩猪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以及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及其弹药等。其他武器如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炮弹等一般则难以成为此罪的行为对象。所谓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l983年颁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所谓爆炸物,是指具有爆发力和破坏**,瞬间即可以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物品毁损的物品,如雷管、雷汞、雷银、炸药、导火索等各种起爆器材,各种自制爆炸装置,军用炸弹、手榴弹、地雷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也就是说,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必须是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才以本罪论处,否则不能定为本罪。根据我国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为了保障这些权利,同时我国政府又制定了《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在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凡是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制裁。所谓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所渭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所谓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只有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才使其社会危害**更加明显。所谓携带,主要包括:随身佩带,暗藏在其他物品中夹带或手中握持。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时,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携带" 行为的,尚未造成后果的,构成本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按其他犯罪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使是依法规定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持有武器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携带了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同样构成本罪。但在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为维护秩序而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除外。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群众**地表达意愿的活动,而且都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进行的,如果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由于这些物品具有极强的破坏**,一且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如果故意违反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管其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集会,泛指有思维或行为能力的个体,在指定场所或固定场所为主动或被动展示目的而进行聚集的行为。 其中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指定场所或固定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主动或被动展示目的,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89年10月31日通过并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规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后才可举行。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合法行为

一、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申请与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根据本法第七条规定,除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集会,其他情况下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此外,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注意事项

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同时,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

此外,还应注意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时间及地点限制:

(一)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2、国宾下榻处;

3、重要军事设施;

4、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前款所列场所的具体周边距离,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二)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集会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公民行使公民权力应当通过合法、理**的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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