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不设免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教育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10 12:33:25  评论(/)

北京日报讯(记者刘冕)昨日,市教委发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将不设免考。

依据意见,具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职技类学校在校学生以及社会类考生均可参加合格**考试。原高中会考政策执行至2019年6月30日止,此后,目前在校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未通过普通高中会考的,如需补考,须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考试。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分为等级**考试和合格**考试。下学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首批考生——2017级高一学生将参加合格**考试。

市教委介绍,合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市教委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考试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意见规定,高中阶段入选市级以上体育或学科集训队,参加北京市或国家级各种比赛(竞赛)的选手,其参赛时间与当次合格**考试时间冲突的,可选择高中阶段其他时间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考试,不再准予免考。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取得名次的学生,亦不再准予相应学科合格**考试的免考。

凡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外籍学生,需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其成绩评定标准另行确定。原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自行组织会考的学校,以及因课程设置差异较大实行“科目替代”的学校(含中外合作办学、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班)的学生,从2017级高一年级开始,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9门合格**考试和各区组织的4门合格**考试。

市教委明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13门合格**考试,全部达到合格水平,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职技类和社会类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9门合格**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后,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证书上注明“职技类”或“社会类”字样。合格**考试统考9门科目达到合格水平是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020年,2017级高一新生将参加新高考,学生等级**考试和合格**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将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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