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北市一位帅气的混血男模遭女网友控告**,女子称陈某邀他到住处霸王硬上弓,甚至事后只丢两张卫生纸,就找借口打发,要她离开。不过北地检署发现事女子后某子还发消息给陈某,表示已经到家,且与一般女子受**的反应和伤势不同,因此认定陈某不起诉,女子不服声请再议,今(10日)遭驳回。
女子指控,2016年四月期间,与陈某通过网络认识没多久,陈某就发消息邀她到住处见面,依约前往后,却被对方从后面捉住肩膀,将她按在床上,脱去衣物硬上**,女子更气的是,完事后陈某只递两张卫生纸给她,并以表姐返家为理由,请她离开,让女子听了很不是滋味,到医院验伤并提起告诉。
陈某到案后否认两人发生过关系,对女子于某子指控的情节内容,称只有看电视是真的,其余都是女子捏造,称她在多年前就曾用假身份骗他,这次又以另一个身份加他好友,更指出,案发当天,见到对方就吓到了,由于怕直接揭穿会刺激到女子,所以就当她是一般客人请她回家坐坐看电视,再以亲戚要回来为理由,请她回家,没想到对方却因为他没回信息,开始抹黑、诬陷。
事后经检方调查发现,女子返家后还发消息给陈某到家了,见陈某不回,因此恼羞成怒,发帖指控陈某欺骗感情,隔日再发帖称与陈某发生**关系。隔日再发帖称与陈某发生**关系,因此认为女子案发后的行为违背常情,再加上女子到医院验伤,除了处女膜有陈旧裂伤,其余头面部、颈肩部、胸腹部、四肢部、**、肛门均无明显外伤,若陈某真有违反意愿**,处女膜应有新的撕裂伤,因此判定事证不足,采不起诉处分。
事后某子为了捍卫自己清白,将事情来龙去脉PO在网络,“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也女子向某子提告诬告罪,不过北检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女子明某子故意诬告,一样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