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扮孕妇藏狗 过了安检被拆穿!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1-13 15:59:18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女学生竟然把狗藏在怀里冒充孕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女学生会受到机场的什么处罚呢?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机场作为一个港口,每天有万千形形色色的人,有万千人便会有万千故事。2018年1月11日,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就上演了一出掩耳盗铃的“闹剧”:一名女大学生利用“孕妇假肚皮”的硅胶道具,假装孕妇运狗,结果被识破。据悉,这在武汉机场还是第一次遇到。

1月11日傍晚7时许,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民警接到安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名孕妇藏匿限运品过安检。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名孕妇神色慌张,刻意压低帽檐躲避民警的眼神,举止神态十分不正常。

女学生扮孕妇藏狗登机 躲避民警眼神举止不正常

通过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该名女**旅客是一名女大学生,户籍地在甘肃省,未结婚,更未怀孕,她试图将刚满月的小狗从武汉带回老家甘肃,便在网上搜索“怀里藏狗”过检的“小妙招”,于是该旅客便在网上购买了“孕妇假肚皮”的硅胶道具,将小狗放在里面想瞒天过海,在安全检查时本已通过安检机,但细心地安检员总感觉这个女孩虽然大腹便便,然而神态举止不像孕妇,便对其手工检查,摸到其肚子时,安检员吓了一大跳,明显感到里面动得厉害,安检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女大学生见瞒不住,只好把小狗拿出来,上演了这么一出掩耳盗铃的“闹剧”。

经了解,在网上这种硅胶套声称戴上让人一秒变“孕妇”,这种道具在网上非常走俏,购买者的使用目的也是千奇百怪:有的是为了方便领养孩子,有的是为了假装怀孕免遭被公司淘汰,还有的则是为了享受不排队、让座等各种优待。日前,北京就发生过装孕妇不料硅胶套当场滑落的事件,被网友一片调侃,“大姐,你滑胎了吗!”但这种假装孕妇运狗的情况,在天河机场还是第一次遇到。

女学生扮孕妇藏狗登机 躲避民警眼神举止不正常

因该旅客的行为已扰乱了安检工作现场的秩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处行政罚款。

在此,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提醒,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其它小动物。小动物运输应按以下规定办理:旅客必须应在订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

请问狗能上飞机吗?

可以,要托运,但比较麻烦,要办免疫证明,买个坚固的笼子等。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44条的规定: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等其它小动物。 

小动物运输,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旅客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托运。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按承运人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防搜索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损伤旅客、行李或货物。 

2、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3、能防止粪便渗溢,以免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除经承运人特许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 

动物及其容器的重量应按逾重行李费的标准单独收费。 

注意事项:

1、需要当地的防疫站的免疫证明。主要是狂犬疫苗的注射证明。价格在10-30元不等。各地不一样。 

2、查询当地民航的航线,与对方商量接宠物的时间。 

3、提前至少1日确定有氧舱,询问好托运价格,按公斤算。 

4、冬季最好选择中午暖和的时间运输。主要和对方商量好时间。 

5、需要提前到机场办理相关手续。笼子包装要按规定包好。 

6、带上宽胶带、布帷或者报纸。目的是把下面的盘子固定住。 

7、笼子选择轻便为宜。最好就和宠物大小差不多,避免不必要的花费。 

8、托运前禁水禁食,小家伙蛮受苦的。你可以当天晚上或者一起床为一些葡萄糖来补充能量。 

9、和对方商量好如何照顾到新地的幼犬。 

以及防止水土不服的办法。 

水土不服,你可以这样做,狗狗到家后饮用的水换成板蓝根,起清热消火的作用。多陪陪它,对于新的环境可能不会习惯,晚上比较闹,你可以把你不穿的旧衣服给它当作铺盖,里面放上一个闹钟滴滴答答的响声像其他小狗的心跳一样,可以让它睡得比较安慰。注射完毕疫苗后在出去遛弯,保证健康。可能会有轻微的咳嗽现象发热,这是呼吸道感染。这个时候,注意犬舍的消毒。在喝板蓝根的基础加上念慈庵和1/10之一的罗红霉素或者清晨喂阿莫西林一粒,约一周可自愈。后一定要把疫苗打齐。板蓝根喝多了容易拉希,这个你要注意。空运的时候现在很少打预防针,有些就是喂安眠药,或者镇静剂之类的药品,回来后一定要给他充足的水源喝。喂食少而精。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