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北一位舞厅小姐控诉吴姓黑帮大哥,趁她醉酒不醒人事时,把她带到旅馆**得逞,甚至将她胸罩、内裤撕开扯坏。不过北检经调查打脸女子说法,对吴某处分不起诉;该女不服、两度声请再议,而检察官仍认为相关事证不足,昨第三次将吴不起诉。
女子在台湾省台市中山区一间舞厅上班,2016年4月期间,吴某前往舞厅消费后,便带她去“17会馆酒店”饮酒续摊,接着再领她到“豪门世家按摩店”按摩。女方指控,等待按摩空档,吴某趁她醉酒意识不清时,把她带往林森北路的薇阁汽车旅馆休息。
该女表示,当她清醒后,发现自己的内裤被撕开、胸罩蕾丝遭扯坏、黑色连身礼服的拉链也坏了,更傻眼的是,背部及**隐隐作痛,才恍然大悟遭吴某蹂躏。由于对方在黑帮颇具份量,伤心欲绝的她怕报警会对家人不利,于是打电话请朋友援助,最后在好友的鼓励下,鼓起勇气提出告诉。
吴某到案后,承认与这名舞小姐确实有发生**关系,但否认违背对方意愿,他称当天到舞厅消费后,买了女方“全钟”,接着就带她和另一位小姐、及他的两名朋友,一同前往会馆,后来去按摩店时,另名舞厅小姐已先行离开。
吴某表示,由于按摩店客满要等上一段时间,所以他才提议到汽车旅馆**,该女并未拒绝,还说要给钱,且因过程中非常激烈,才会扯坏对方衣服。完事后不久,朋友打来说可以按摩了,不过女生提出想睡一下,所以就没有一同前往,而他去按摩睡过头,才忘记给女方**易的费用,但绝没有想趁机占便宜。
北检勘验旅馆所有监视画面,发现女子是大摇大摆的走进旅馆,还大声吆喝“走”;吴某朋友也证称,当天吴某有女子向某子询问,要不要去睡觉,而女方回答“没关系,但睡觉要钱”,到汽车旅馆后甚至打发他们走,亏说“你们真不识相,还真的跟过来。”
另外,汽车旅馆的服务人员也证称,check in 当女子时某子意识、神色都很正常,吴某离开后,他们也有打电话、并亲自到房门外敲门确保她安全,但没有任何回应;直到见她自行离开,欲收取逾时费用时,女子才说自己被强暴,但面无表情、情绪没什么波动,也没有大哭。
检察官认为,女子身体尽管有伤痕、衣物也有破损,但却发现监控影像和她的陈述并不一致,反而更趋近吴某供词,而该女虽曾说遭强暴,不过从证人及视频来看,均未有明显的情绪起伏,因此无法以其陈述的酒后无意识、身体有伤、衣服破损等事证,认定吴某犯案,遂第三度将吴某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