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讨论修订《税务条例》,为企业研发开支提供额外税务扣减,政府期望在二零二二年前,把本地研发总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由0.73%倍升至1.5%。创新及科技局建议,企业自行研发和外判予指定本地科研机构进行研发,开支总额的首二百万元可获300%的税务扣减,外判予海外机构进行研发,则只可获100%基本税务扣减。
工业界议员吴永嘉指,只有指定的本地科研机构才可以额外扣税,吸引力不足。创新及科技局长杨伟雄称,希望推动企业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以及培育本地研发人才。创新科技署长蔡淑娴指,目前只有本地大学和公营机构列为指定本地科研机构,日后如果有私营机构申请加入,署方会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