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会就广深港高铁西九龙总站一地两检安排发表声明,指香港惯用普通法作出决策,司法判决书会详尽解释判决的理据,若人大常委会采用不同模式决定一地两检安排,会产生逐渐损害《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原则的风险。律师会又质疑,在九西龙总站内地口岸区实施内地法律,是否符合普通法的法治理念及《基本法》,呼吁特区政府向内地相关机构传达有关忧虑,以进一步澄清一地两检安排于《基本法》下的法理依据。
政府晚上回应律师会的声明,指香港与内地在商讨一地两检安排时,一直同意必须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及不违反《基本法》。经深入研究后,双方同意以“三步走”的方式,落实一地两检安排。政府会继续细心考虑各界,包括律师会的意见,在采取适当行动推进一地两检工作时,适当回应公众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