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表示,已邀请律政司长郑若骅出席下周一的例会,介绍未来工作,但对方表示要更多时间准备工作汇报,未能赴会,但答允可以出席下月尾的会议。梁美芬表示,郑若骅越早出席会议,回应议员有关住所僭建事件的问题会越好,她会在下周一例会咨询议员意见,决定是否在下月尾前召开特别会议。
另外,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莫乃光,在一月三十一日的立法会大会提出议案,决定是否传召郑若骅到立法会交代僭件事件。莫乃光的议案,也要求郑若骅交代购入物业的过程、品格审查过程有否涉及隐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