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未满15岁的少女竟遭最亲近的家人推入火坑!台湾省桃园市1名鬼父偕同2名儿子,强逼自己的小女儿从事**易,每次仅向顾客收取微薄的金额。小小年纪的女孩惨遭**得逞,一直到社工发现有异后通报,女孩才得以解脱,今(25)日检方依妨害**自主罪嫌将3人起诉。
这名兽父的行为令人发指,据媒体报道,这名父亲明知小女儿年纪尚幼,仍在就读中学阶段,竟和2名大儿子达成协议,连手把女儿当做赚钱的工具。2016年3月及6月间,3人开车载着少女到台湾新北市某便利商店巷口,要求少女跟1名男子蔡某回家,少女因此遭到侵犯2次,而蔡某分别交付约500及2000元的**费用,父子从中获利。
除此之外,少女其实早在8岁时就被兄长侵犯,当时泯灭人**的二哥不雇少女抗拒,强拉她的脚轻抚自己的生殖器借此一逞兽欲,食髓知味的二哥直到前年还重施故技,再次对自己的亲妹妹伸出狼爪。
整起事件因社工发现少女行为举止有异才报警处理,揭露父子3人的恶行。原先父子还矢口否认有此一事,但由于少女指证历历,再加上蔡某坦承有与少女进行**易,桃园地检署依对妨害**自主罪嫌将父子3人起诉,涉嫌**少女的蔡某则由台湾新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