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长郑若骅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回应香港众志周庭参选立法会补选时,提名被裁定无效的事件。她表示,选举主任按事实证据和相关法例办事,有关决定并非由她或行政长官作出,而是选举主任作出。如果选举主任有需要,可以征询律政司的意见,过程中律政司长有参与,但强调有关意见是由律政司整体作出。
律政司长郑若骅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回应香港众志周庭参选立法会补选时,提名被裁定无效的事件。她表示,选举主任按事实证据和相关法例办事,有关决定并非由她或行政长官作出,而是选举主任作出。如果选举主任有需要,可以征询律政司的意见,过程中律政司长有参与,但强调有关意见是由律政司整体作出。